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坑片区改造-C-08地块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C07017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前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7元, 总用地面积约18532㎡,总建筑面积约80293.47㎡,建筑最高高度79.10m,单跨最大跨度为10.80m,基坑最大深度为9m,最大单体面积为12463㎡。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前坑片区改造-C-08地块项目施工招标,总造价******7 元,总建筑面积约80293.47㎡,其中计容面积******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444.58㎡,村委会建筑面积******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148.18㎡,配电室、开闭所、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711.77㎡),不计容面积24779.46㎡(其中: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20.39㎡,公共架空空间建筑面积:395.27㎡,地下坡道、上地面梯间等建筑面积:60.75㎡,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4003.05㎡)。1#楼(装配式)24层,建筑高度77.55m,总建筑面积11445.85㎡;2#楼(装配式)24层,建筑高度77.2m,总建筑面积11472.32㎡;3#楼(装配式)24层,建筑高度77.3m,总建筑面积10763.51㎡;5#楼(装配式)25层,建筑高度79.10m,总建筑面积12463㎡;6#楼(装配式)25层,建筑高度79.10m,总建筑面积9864.8㎡;S1#门卫1层,建筑高度9.5m,总建筑面积189.93㎡;S2#门卫1层,建筑高度9.5m,总建筑面积90.89㎡;建筑最高高度79.10m,单跨最大跨度为10.80m,基坑最大深度为9m,最大单体面积为12463㎡。******消防)、抗震支架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海绵城市工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与景观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80293.47㎡,建筑最高高度79.10m,单跨最大跨度为10.80m,基坑最大深度为9m,最大单体面积为12463㎡。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80293.47㎡,最高建筑层数25层,建筑最高高度79.10m,单跨最大跨度为10.80m,基坑最大深度为9m,最大单体面积为12463㎡。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5#楼(装配式)25层,建筑高度79.10m,建筑面积约12463㎡;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1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108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整个项目需达到泉州市建设工程“刺桐杯”奖(市优质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 号)等最新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中含有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等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相关入闽登记手续;②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05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种的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子芳路512号,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传真:/
联 系 人:许月媚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0595-******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1398号5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